善治与幸福
来源:浙江图书馆  时间:2011-03-22  

      引言

      胡锦涛总书记2010年4月27日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讲话时说,“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同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2011年1月以来,各省区市两会陆续召开,观察地方两会,“幸福”可谓热词之首,提升居民幸福指数,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让百姓共享更多发展成果,已成为共识。

      古往今来,上智下愚者无不苦苦追问:幸福感是什么?幸福感在哪里?幸福对于个人来说,是种感觉,但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幸福是一种状态,全体民众的幸福更是政府应该努力促成的目标。

      那么,政府应当对人民的幸福承担何种责任?人民的幸福程度与政府的治理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政府应当为公民的幸福生活提供的最重要条件就是善治。善治事关人民的幸福,它集中体现了政府对人民幸福应当提供的必要条件和应当承担的责任,政府责任、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政府治理能力、民主治理、公民教育、公民安全等等均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

      北京提出“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广东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庆宣示要成为“居民幸福感最强的地区之一”……浙江“十二五”的步伐已经迈开,未来5年浙江将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

    ......

    (全文打开)

 
Copyright(C) 2006 Librar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图书馆信息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73号2088室
电话:0571-87988029 传真:0571-8798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