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大事记
●2008年1月开始,浙江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
●2008年初,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节能减排大会,会上省政府与各设区市签订《浙江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2008~2010)》,正式启动“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
●2008年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浙政办发[2008]12号)。省财政对45个主要水系源头所在市、县(市)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
●2008年5月7日,我省被环境保护部列为首批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地区。
●2009年,为全面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进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合力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工作,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浙江省编制了《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2010年6月29日至30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
●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浙江生态日的决定》,决定每年6月30日为浙江生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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