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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微企业扶持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5年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第九届中国(玉林)中小企业发展论坛23日在广西玉林召开,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玉林市政府联合发布《中国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报告(2012)》,指出当前我国企业面临比以往更复杂的局面,如外部发展环境有待改善,部分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强等,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正面临多重困境。
报告说,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已经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1年底,全国工商登记实有企业1253.1万户,个体工商户3756.5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7%。
报告指出,受当前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影响,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确面临比以往更多的困难,尤其是中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是市场需求下行压力加大,企业订单不足。从出口看,受外需疲软影响,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成本上升,中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出口份额下降趋势已非常明显。从国内情况看,受钢铁、汽车、机车等行业需求减少影响,大企业将市场压力转嫁到与之配套的中小微企业身上。
二是在多年物价上涨的累积效应和多种因素叠加的影响下,企业成本价格大幅上升。以工业为例,2011年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31.2%,其中小型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增长了37.6%。2011年以来职工工资普遍增长较快,平均达到20%-30%,有的高达50%。另外,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调,相应社保支出负担也随之加大。
三是融资难没有得到明显缓解。我国从2009年以来已连续三年加大了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但企业融资渠道缺乏、贷款规模和比重低等问题依然突出。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一季度仅有8.6%的有银行借款需求的小型微型企业能够从银行获得全部借款,比2011年又下降了1个百分点,反映融资难有所加剧。
四是企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实际执行效果不如预期,针对中小企业的全部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全国财政收入的1%,与企业所需支持相比明显不足。此外,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后,大量微型企业尽管月收入低于起征点但仍须交税,无法享受此项政策。营业税、增值税并存体制下,服务业重复征税负担重。
五是企业面临用工缺口。近两年来,企业结构性“用工荒”已经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波及主要的内陆省份,招工难已由地区性、季节性难题,演变为普遍性、常态化的难题。据国家统计局抽样统计,2011年,57.2%的有招工需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没有或基本没有招到所需员工。
六是一些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中小企业面临十分紧迫的调整转型升级压力,部分中小企业基础差,管理粗放,创新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的要求,不少中小企业处于不转型难生存、想转型没能力的窘迫境地。
此外,还存在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的一些体制和机制障碍,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这些问题也制约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来源:新华网2012-09-24
)
融资难,只是小微企业生存困难、发展无力的表象问题,深层次的原因,还在认识、制度、政策层面。具体工作中,政策、资金、土地等对企业发展十分重要、十分关键的资源和要素,几乎都与小微企业无关。
虽然小微企业的概念,直到去年7月才被正式提出来,但是,围绕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矛盾和问题的各种议论、争论以及意见、建议等,却一直没有停止过,且越来越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今年的全国两会,这个问题同样引起了与会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
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小微企业的问题,争论、讨论、意见、建议等,大多集中在资金方面,认为“融资难”是困扰小微企业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从表面看,确实如此。因为,几乎所有的小微企业,都存在资金问题,都受到资金问题的严重困扰。但是,仔细分析,却远非如此。融资难,只是小微企业生存困难、发展无力的表象问题,深层次的原因,还在认识、制度、政策层面。
第一,小微企业有名无实,这是认识上的问题。
小微企业重要不重要,发展好小微企业关键不关键,可以说,没有一个地方、没有一个部门、没有一名官员会说出“不重要”、“不关键”这样的话,不仅不会说,而且会找出许多理由、举出许多例子、列出许多数据来说明小微企业的重要性。
但是,一到了具体工作中,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政策、资金、土地等对企业发展十分重要、十分关键的资源和要素,几乎都与小微企业无关。特别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那些原本身处城市中心位置或政府改造地段的小微企业,一个个都被赶到了城市边缘地带,却在被“赶”过程中,利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发生了许多恶性案件。
如果有一天,小微企业也能像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城市建设那样,受到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心了,能够享受基本公平的地位和权利了,很多问题也就可能迎刃而解了。
第二,正是由于认识上的问题,也直接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政策中的“玻璃门”。
众所周知,目前有关如何支持小微企业方面的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并不少,中央有、地方有,政府有、部门有,金融等行业也有。不仅有政策措施,而且许多地方、政府、部门、行业等还设立了专门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但是,这一切,大多变成了“玻璃门”,变成了“镜中花”,成为了“水中月”,对小微企业来说,没有因为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文件规定的下达,而处境有些改变、矛盾得到化解、问题得到化解。相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行业和领域,反而有了这些政策措施,变得更加没有生存余地。因为,在对小微企业放宽政策限制、降低行业门槛的同时,必然也会强调政策上如何限制、门槛上如何防范的要求。这些政策措施到了地方、部门、行业手中,全部变成了针对小微企业“权力”,最终成为了小微企业发展的“枷锁”。
政策上的“玻璃门”,已成为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障碍。“玻璃门”不除,小微企业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发展,中央制定的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就不可能落实到位。那么,小微企业仍然只能在困境中生存,也就谈不上发展的问题。打通“玻璃门”,是缓解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困境的重点、难点和焦点。
第三,当然,除了认识和政策方面的缺陷之外,制度的“天花板”也成了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逾越的一道鸿沟。
必须看到,在如何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小微企业转型、提升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很多制度都是二、三十年前制定的。最突出的就是经营领域开放。以金融领域为例,尽管大量民间资本聚集在金融领域身边,且利用各种政策空间试图敲开金融领域的“大门”。如民间借贷、民间担保、民间抵押、民间集资、典当、租赁等,甚至高利贷,但是,这些被称作“地下金融”的行为,迄今为止,没有在制度上得到认可和支持,以至于面对吴英这样的案子,连司法部门也不知道如何审理了。
制度上的“天花板”,无疑成为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在解决认识“阴阳脸”和政策“玻璃门”问题的同时,如何解决制度的“天花板”问题,也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30年前的第一次思想大解放,曾经让民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得到过一次充分释放,中小企业也得到了一次快速发展。今天,当经济发展到新的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也基本确立的情况下,如果制度仍然维持于二、三十年前的水平,显然是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所以,破除制度“天花板”,与解决认识“阴阳脸”、政策“玻璃门”一样重要。如何破,值得好好研究和思考。
总之,解决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既要重视融资难等具体问题、表象问题,更要重视认识、政策、制度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根本性问题。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使小微企业的发展迈上新的阶段、新的台阶。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2-3-26)
如果在中国吃到来自阿根廷的一款名牌美味干酪,也许你很难想象它是来自一个仅有50人的微型乳制品公司,其产品销往巴西、韩国和中国。事实上许多国家都积极帮扶小微企业发展,不少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做法之一:调节税收杠杆。
法国政府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在2008年改革了“研发抵税机制”,将抵税计算方法简化为按研发投入总量计算抵税额度,并提高抵税比例上限至30%。
做法之二:提供信贷融资。
巴西政府去年又设立了“小微企业和经济协作秘书处”,宣布将对小微企业的政府贷款年利率由8%下调到5%,以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规划与扶持力度。
做法之三:简化审批手续。
新加坡政府为了让小微企业方便享受各项优惠和扶持措施,不仅为审批大开直通车,而且简化了补贴申请手续,多数优惠申请可以直接登录网站填写完成,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两天。
做法之四:积极奖励创新。
阿根廷政府为了在可再生能源、农牧业科技创新、医疗保健等新兴领域鼓励创业,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最高11万比索(约1.37万美元)的启动资金,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在过去十年多的时间里,阿根廷中小企业总量已达60.3万家,占阿根廷全国企业总量的99%,产值占阿根廷国内生产总值的40%。
做法之五:健全法律规范。
新加坡政府规定,一旦发现小微企业有欺瞒行为,就将对其处以巨额罚款,企业责任人也会面临牢狱之灾。这意味着,小微企业的违规行为将葬送自己的前途。
做法之六:出台特殊方案。
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英国政府2011年出台了《经济增长计划》方案,主要包括降低企业监管负担、帮助小微企业融资、降低公共采购准入门槛、鼓励小微企业出口和鼓励小微企业自主创新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4-09-2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和“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当今世界,各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最富活力的微观经济群体,逐渐成为促进增长、创造就业和实现收入均衡不可或缺的主体,成为产业丰富化、产品差异化和技术路线多样性的重要保障。因此,出台各种改善小微企业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成为各国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普遍实践。
一建设小微企业服务体系。以美国为例,联邦政府下设独立机构小企业管理局(SBA),全面负责小企业发展事务。小企业管理局除在全国各地设立办事处开展工作外,还负责协调小企业发展中心、美国就业和培训局、美国退休人员协会等官方或半官方服务机构。
鼓励创业。近年来鼓励创业在小微企业政策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各国纷纷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对创业的扶持和服务。例如,为了发展新兴服务业,弥补制造业衰退所产生的经济缺口,英国积极鼓励文化创意产业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科学、技术及艺术基金会为具有技术创新和创意的个人提供发展资金,同时还在各地设立专门的创意产业资金支持机构。美国一流大学为学生创业提供各种必要条件,如哈佛、斯坦福等大学,设有创业中心或创业实验室,负责组织校内外的资源进行创业教育和培训,使学生积累创业知识、做好创业准备。微软、苹果、谷歌等当今最富创新活力的公司最初都是由学生创业建立的。此外,简化企业创办流程也是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的有效做法。法国于1997年通过了简化申办手续法令,通过互联网在一天内可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由于多数小微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因此国外很多针对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扶持项目是全生命周期的扶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项目。该项目要求相关的联邦政府部门将每年研发预算的2.5%,用于资助小企业参与商业化潜力较大的联邦科技项目,目前共有国防部、农业部等11个政府机构参与该项目。
支持小微金融和小微金融产品创新。例如,美国约八千家商业银行中,资产少于10亿美元的中小银行超过五千家。充分的市场竞争让这些中小银行十分重视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致力于为小企业提供专业的贷款和理财服务。在直接融资方面,专门针对小企业的高收益债券市场是美国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在金融体系还不够完善的新兴市场,依赖既有的金融机构开发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是解决小微企业金融问题的可行路径。在政策性担保方面,日本的双重融资再担保模式很有特色。日本各地有超过50家地方信用担保协会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承保,而政府全额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则对担保协会进行再担保。两级信用担保体系大大增强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能力。
提供管理咨询和人员培训。知识和人才覆盖面窄,往往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短板,因此提供管理咨询和人才培养是政府扶助政策的重要着眼点。组织企业家和技术专家组成志愿者服务机构,是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一种重要形式。美国退休经理服务团包括1万3千多名具有丰富企业知识和经验的咨询师志愿者,还有三百多名协调人,他们根据企业的服务需求指派咨询师,然后咨询师以邮件或现场方式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商业和管理建议。
规范化、专业化、多样化的培训是提升小微企业人力资本的捷径。德国联邦经济部每年都会为小微企业培训安排预算,并通过德国工商总会、手工业工会等组织推进实施。这些培训都有严格的期限和考试、领取技术证书的规定,因而有很强的社会认可度和通用性。
二以立法的方式明确小微企业的社会地位,确保相关政策的强制性、合规性。美国早在1953年制定的《小企业法》中就明确指出,只有充分发挥小企业实际的和潜在的能力,才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经济繁荣;日本《中小企业宪章》则强调,小企业是经济的牵引力和社会的主角;欧盟《小企业宪章》更是将中小企业定位为确保其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核心力量。
强调以政策改善社会环境,为小微企业提供尽可能普适的、公平的、长期的服务。过去各国的中小企业政策注重对个别企业的资助和扶持,近年来各国将中小企业政策置于整个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之中,强调面向整个小企业群体的系统性、普适性服务。通过政策不断改善小微企业的创业和成长环境,正在成为各国小微企业政策趋同性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注重小微企业政策与其他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协同性与协调性。把小微企业的发展纳入整个国家的视野,在各个层面上细化相关政策,实现小微企业政策与社会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国家战略的协调配合,成为近年来各国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
(来源:《求是》2014-1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
李克强说,今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特别是七八月份以来增速放缓,但就业仍然实现了稳定增长。他说,“这里既有服务业增长的因素,但更重要的,还是通过改革激发了大众的创业激情。”李克强强调,从眼前看,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战场”,是顶住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一招”;从长远看,通过扶持小微企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是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招”。
会议确定,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重点推出以下新政策:一是加大进一步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三是加大融资支持。采取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等措施,引导担保、金融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鼓励大银行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由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五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六是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企业获得政策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服务。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确保政策尽快落实,并适时提出进一步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赢得“大未来”。
“在当前这个特殊时间点上,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显得非常有必要,符合总理提出的着眼长远解决眼前问题的思路。”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周景彤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刚公布的8月数据,无论是用电量、工业生产,还是投资、金融,无不显示经济下行压力在进一步增加,几乎可以肯定,第三季度的经济增长率将低于第二季度。在这个时候,要兼顾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一个重要切口。在中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虽然将进一步提高运营质量,但是从量上看必然会收缩,替代它的则将是众多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总理在达沃斯夏季论坛上说,调控的下限是比较充分的就业,这恰恰是小微企业的强项。
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工业运行室副主任原磊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8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数据的下跌超出预期,尤其是制造业也出现了明显的回落态势,只有铁路建设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从生产的角度看可以说是全面下滑。这与中国经济结构上的矛盾密切相关,尤其是产能过剩问题愈发严重,但更重要的还是受到了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美国、欧洲、日本都在经济上进行收缩和去杠杆。既然主要是外部账而不是内部账,所以在政策方面最重要的还是不能慌,也就是总理反复强调的保持定力。如果这个时候加大刺激,比如再去鼓励房地产行业发展,那短期的增速肯定能再上去,但是长期看对中国经济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适当采取需求管理政策是必要的,但还是要加强供给管理,也就是坚持以结构调整和转型改革为主,这样虽然见效可能慢一些,但是最终能让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正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就符合这一思路。
(来源: 《经济参考报》 2014-09-18)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创业基地建设、促进企业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正在实施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小微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们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此,《意见》提出了10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二是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继续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三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四是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是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六是进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引导其提高小型微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合理确定担保费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七是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机构和网点优势,加大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引导中小型银行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单列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计划。大力推进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八是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九是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跟踪调查与监测分析。
十是大力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型微型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4-11-20)
上海市科委1月公布了2014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要求,重点支持4类企业,符合要求的企业从3月7日起可开始网络申报。上海市科委表示,初创期企业项目10万元/个,成长期企业项目15万元/个,重点项目30万元/个(后补助)。
今年上海创新资金重点扶持以下4类企业:1、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和产品。2、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产业。3、促进区(县)重点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推动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4、鼓励市场化、多渠道的项目发现途径。
企业可全年申报,区(县)科委负责常年受理本辖区创新资金项目申请,并按节点分2批(2014年4月1日,8月1日)集中推荐至市科委,上海市科委按工作部署拟定于4月、8月集中组织评审。
云南省将从今年起在3年内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确保“十二五”期间3000户“专、精、特、新”优质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
通过保证保险业务,小微企业不需要提供抵押或反担保,就可以获得信贷支持。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凡在云南省经营期一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农业种植养殖大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均可通过保证保险申请贷款。申请贷款要用于生产经营,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金融行业支持政策、有持续发展潜力、有稳定现金流来源,无欠缴税费、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将选择若干有此业务、实力强、信誉好的银行及保险公司开展试点。基于风险共担原则,银行与保险机构按3:7的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风险。该小额贷款融资成本由利息和保费两部分组成: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保费合计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由此测算,每笔贷款的融资成本约为10.8%。
(来源:《中国经济信息》 201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