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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政策背景. 4

政策链接. 4

评论分析. 5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几点思考. 5

地方动态. 10

天津:构筑创新驱动发展的“外脑库”. 10

海外案例. 13

英国:重点突破融资便捷. 13

日本:铺路搭桥多重保障.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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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可以促使众人的奇思妙想变为现实,让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雄厚的优势,允许和鼓励全社会勇于创造,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政策背景

政策链接

201310月至20152月,国务院常务会先后15次研究讨论创业创新工作,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20131027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2014416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2014430日国务院常务会,确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2014521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201464日国务院常务会,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

2014820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

2014917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115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2014123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12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2015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20151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20151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

2015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和转变职能,便利投资创业、规范市场秩序;

20152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2014年出台13个文件为创业创新助力。分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人民网)

评论分析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6月份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中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同时指出我国经济主要依靠资源等要素投入推动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他提到:“老路走不通,新路在哪里?就在科技创新上,就在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发展为主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的转变上。”习总书记讲话把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我国当前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可见,推动科技进步、坚持创新驱动已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抉择。

创新驱动的本质是指依靠自主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国力不断提升。无论从国家层面来讲,还是科技组织层面来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义深远。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

首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效路径。

现今国际竞争呈现出越来越激烈的态势,中国必须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才能从容应对国际社会的变化和挑战,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它们有如下共同特征: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7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而我国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9%,对外技术依存度>40%,与创新型国家存在明显差距。虽然近年来我国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距世界最主要创新型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

除此之外,世界各国纷纷强化创新战略部署——美国出台《创新战略》,从国家发展战略上重视创新,从国家发展路径上强化创新;欧盟通过《欧洲2020战略》,致力于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国家联合体;日本2009年就出台《数字日本创新计划》,逐步进入科学技术立国与战略调整阶段;韩国在2000年制定科技发展长远规划《2025年构想》,提出2015年成为亚太地区主要研究中心的目标。面对世界发达国家的超前部署,中国只有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才能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抢占先机。

第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

中国长期依靠物质要素投入推动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以粗放型为主,属于由投资带动的要素驱动阶段,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偏低,生态环境的瓶颈制约非常严重。这种增长方式不可避免而且正在遇到资源和环境不可持续供给的极限,造成产业大多仍然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经济发展缺乏可持续性。

以下数据足以说明问题:我国天然气、石油人均占有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8%,水资源、土地、耕地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5%33%40%2009年我国GDP总量约占世界的8.6%,能源消耗量约占20.3%,人均能耗达世界平均水平,但人均GDP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0倍,是美国、德国、英国的2.4倍、4.2倍、4.4倍。

高投入、高能耗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7大水系1/5水质为劣V类,每年因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代价已接近1万亿元。长时间大范围雾天气影响了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达6亿。2007年至2011年全国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度水排放量达659.2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达427.9亿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2亿吨。2011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6026.2亿元,占当年GDP1.27%

总体来看,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全球重大挑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我国必须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科技新秩序的重构。

第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提升科技实力的战略选择。

纵观世界各国创新发展趋势,科技是推进创新的引擎,然而我国各项科技实力指标明显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占R&D经费的4.8%,为瑞士的17%、美国的25%,日本的37%。各国三方专利(美日欧授权专利)占世界比例中,中国的三方专利仅为2.4%,为美国的7.84%,日本的7.58%20052009年有效PCT专利(多国专利)中,美国、日本、德国分别占32.2%20.4%11.3%,我国仅占2.5%。我国2008-2012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数约占专利申请受理数的1.48%,“垃圾专利”居多。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量世界第一,但自主品牌出口不足10%80%以上是外资企业的产品,其中72%是加工贸易产品,自主创新能力难以支撑经济高速发展。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20131220日在中国经济年会上的发言中指出,“我国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大量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应用技术的问题十分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因此科技发展必须把握创新驱动发展主线,围绕关系国家全局与长远发展的关键领域,凝练科技目标,抢占科技经济制高点,全面提升科技核心竞争力。

从科技组织层面来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适应世界科技革命和迎接竞争挑战的必然选择。

第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科技发展大势所趋。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生态下,技术创新呈指数函数增长,创新周期大大缩短,科技发展向极限化逼近,科学研究呈现多学科交叉渗透。整合创新资源,加强物质、生命、信息、地球等可能初现革命性突破的科学前沿及交叉领域方向布局,积极适应初现端倪的新科技革命成为大势所趋。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促使科研机构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选准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必争领域和优先方向,前瞻布局,协同创新,使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组织和技术的界限,从而在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端科技领域率先实现重大突破,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先机。

第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应对国外科研机构改革形势明确方向。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部分国立研究机构已迈出改革步伐:俄罗斯科学院成立于1724年,是俄罗斯国家学术机构,世界重要研究机构之一,六年前就启动改革方案。为使俄罗斯科学院成为卓越中心并更具竞争力,20139月俄国杜马通过了《俄罗斯科学院改革法案》。根据改革方案,已有289年历史的俄罗斯科学院与医学科学院和农业科学院合并,并每年向普金总统汇报它所作出的决定和取得的成就。德国现有科研体制和科研资助机构已经难以完全适应德国科技发展的新战略,因此一直在进行必要的结构性调整。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更多的私立研究中心,提供更多的科学政策和经济政策咨询服务。日本的国立科研机构是根据政府管理、社会和经济的实际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日本一直在改革现有科技体制,不断地建立新的国立科研机构。日本科技厅在21世纪初制订有关新型研究所的计划方案,拟在10年内创建30-50个打破日本传统模式的研究所,与此同时,加强科技厅对科研机构的领导,以保证科研机构更好地为国家服务。

面对国外科研机构的改革态势,国内科研机构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引导之下,可以进一步理清推进科技改革和创新中存在的制约和关键问题,分析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的差距,在密切科技与经济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变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分散封闭重复低效、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健全创新环境和政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务求新的突破。通过加快建立现代院所制度、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等多种方式来不断自我完善,全速发动创新驱动引擎,确保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第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科研机构对国家期望的积极响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参加全国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科协、科技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他从历史纵深角度,同时结合我国科技发展差距,深刻阐述了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为新时期的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他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立足全局、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的根本措施。

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科技工作者的关心关怀。面对国家期许,科研机构必须抓住历史机遇,增强创新自信,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中科院为例,作为国立科研机构、科技国家队,中科院必须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现总书记对科学院提出的“四个率先”统揽改革创新发展大局,抓好“率先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来讲,要以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为目标,推进科研布局调整优化和科技活动组织模式改革;要以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位目标,推进人才人事制度和科研评价体系改革;要以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为目标,推进与“三位一体”相适应的思想库建设体制机制改革;要以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为目标,推进科研院所制度改革。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提升科学院创新能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综上所述,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科技组织层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也关系到科研机构的未来发展。各科技创新主体应敏锐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为国家强盛、民族复兴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动力源泉。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2015-11-20

地方动态

天津:构筑创新驱动发展的“外脑库”

近年来,本市始终把引进国外智力作为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高端引领、创新求实的工作思路,加快引进、开发和利用国外高端智力资源,着力构筑天津创新驱动发展的“外脑库”。“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引进各类外国专家10.8万人次,其中依托引智许可和引智项目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2.56万人次。实施引智项目2229项,引进8354位高层次外国专家,破解4200多个关键技术和管理难题,形成引智成果3558项。

政策引导

让外国专家管理走上规范化道路

近几年,本市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分类管理办法》、《天津市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持有《外国专家证》外籍人才参加社会保险、外国专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为规范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今年,市政府印发《外国人在天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将外国专家、外国就业者、外国应届毕业生、外国短期工作者、短期来华外国专家等工作类外国人纳入管理范围,作为管理对象,实现了在津工作外国人的统一管理。外国高层次专家、外国专业人才和外国就业人员分别办理天津市外国人工作证A证、B证、C证,不再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实现了外国人工作证件的统一。

同时,建立六项制度,规范外国专家在津期间的管理。一是走访联系制度。每季度安排专人走访“外专千人计划”人选等高层次外国专家,了解工作生活需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岗前培训制度。举办集中培训班,组织外国专家在上岗前学习国家及天津市的法律法规,以及国情市情、岗位要求等内容,提高适应能力。三是随机抽检制度。针对确定网上预审和窗口受理两个环节,采取随机方式,由主管部门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检,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置。四是联合检查制度。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专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聘用单位的外国人管理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处置违规行为。五是法人约谈制度。针对存在突出问题、新获得聘请资质的单位进行法人约谈,宣讲政策、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帮助聘请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六是违规处置制度。试行在津工作外国人诚信档案,供有关部门和聘用单位查询。聘用单位对外国人管理情况纳入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对于失信的外国人纳入黑名单,不再受理其在津工作的各项申请。

创新机制

让更多外国专家选择天津、奉献天津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本市不断创新外国专家引进、使用机制,加快聚集国外优秀人才智力,为天津创新驱动发展添加助力。一是完善人才发现机制。面向社会发布海外人才需求征集通知,采取定期收集、集中筛选、分项统计、按类入库的方式,征集海外引才引智需求。连续举办了五届“引进海外人才智力需求全球发布会”。仅2015年,就借助在英、美等20多个发达国家(地区)的74家海外媒体网站,集中发布了本市95家重点用人单位的1830个岗位需求信息。实施“海外机构推荐制度”、“国内机构推荐制度”以及“以才荐才”制度,引导本市海外引智引才协作机构,在津的高层次海外人才等,先后向本市推荐500余位海外高层次人才。二是创新人才对接机制。实施“外专千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等人才专项,“空客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等引智项目,组团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中国外籍人才招聘大会以及“津洽会”专场招聘活动近20场,连续举办11届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网上交流洽谈会,开展“旅欧博士津门行”、海外人才招聘团等“请进来”、“走出去”引才专项活动近百次,吸引了一大批高层次外国专家来津。三是实施“人才+项目”开发机制。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美丽天津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推出“四清一绿”引智专项、滨海引智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引智专项,破解“锂离子电池生产体制和研发保障”、“计算机病毒与网络攻击监测预警系统”等1800多个关键技术和管理难题,形成一大批国际领先的创新成果。

优化服务

让更多外国专家融入天津、热爱天津

本市始终将高效优质服务作为吸引外国专家留在天津、服务天津的重要保障,积极搭建三大平台,为在津外国专家提供优质服务,打造良好环境。一是搭建需求对接平台。建立需求调查制度,设计高端外国专家需求调查问卷,每年面向全市200多家重点联系单位,收集外国专家需求2000余个,形成了外国高层次需求清单。根据需求清单,按照外国高层次人才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两类分别确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其中共性需求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个性需求采取“一人策”办法,主管部门督促聘用单位负责,帮助专家解决在津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二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和“海外人才之家”,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程序60项,减少要件10个,外国专家证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引智项目申报等服务实现“一窗接件、并联预审、集中反馈、专员办理、统一建档”,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二。五年来,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办理等各类服务事项2.8万余项,用人单位和海外人才满意度超过95%。三是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每年组织外国专家看津城、海外人才建言天津发展和外国专家举办学术论坛、专题报告会等系列活动。先后有1200名外国专家提出建言1500余篇,180余篇被有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措施。每年开展优秀外国专家评选表彰,已有233位外国专家获得天津市“海河友谊奖”,33人经推荐获国家“友谊奖”。定期举办“海外人才友谊林”集中植树、外国专家“中国日”、“洋眼看天津”摄影比赛、中国传统文化体验、高端外国专家学术休假等一系列特色活动,帮助外国专家融入天津、热爱天津。

(来源:《天津日报》 2015-12-17

海外案例

英国:重点突破融资便捷

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英国已经创业和准备在近期内创业的人数占其全国适龄就业人口比重接近五分之一。市场调查发现,当前雇佣人数在10人以下的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在英国私人部门中占90%左右。其中大量创业人员面临的问题集中在资金短缺、管理经验欠缺、市场信息获取困难等方面。

针对这一现象,英国政府将促进创业政策重点首先置于提供融资便利方面。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创业人群的不同需求,英国政府也创建了不同的融资便利计划。英国政府针对18岁至24岁的目标人群专门设立了“创业启动贷款计划”,为青年人提供不超过2.5万英镑、固定利息为6%的贷款支持。针对其他初创企业的资金需求,英国政府专门设立“商业企业小微贷款项目”,为能够提供详尽和科学的商业企划书的创业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5万英镑的贷款。与此同时,英国政府还通过“企业融资担保计划”为商业信用尚未建立的初创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通过“研发拨款计划”向科技领域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商业拓展拨款计划”向处于上升期的初创企业提供人员雇佣方面的资金支持。

英国政府在促进创业方面并不仅仅是提供融资支持,同时还在技术问题、制造工序、进出口、市场战略、商业创新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为创业人员提供支持。针对创业人员尤其是针对青年创业者普遍存在的创业意愿强烈但经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英国政府鼓励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机构对其进行创业技能培训,推动其与有经验的创业指导人员开展合作。

此外,英国投资贸易署和商业技能和创新部合作针对制造业和服务业初创企业提供包括人员培训、市场咨询、融资促进和出口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建议。与此同时,为了提升其出口竞争力,英国投资贸易署在专门为上述企业提供出口保险政策的同时,还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初创企业参加各类大型海外展会。

(来源:《经济日报》网络版)

 

日本:铺路搭桥多重保障

上世纪80年代,日本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大量投资和批量生产的重化工业逐步退出经济舞台的中心,取而代之的是需要细微服务和个人创意的第三产业和为制造业服务的各种行业,如软件开发、创意设计、咨询服务、动漫等。所以,产业转型为日本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日本政府希望通过创业企业的蓬勃发展为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创造活力,不断培育新的产业、出现新的市场。因此,针对创业企业的困难,日本政府分阶段建成并完善了“安全网”。这个“网”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法律保障。日本政府先后颁布了多个相关法律,保证创业企业的相关权益,以便于创业企业利用法律的武器打入市场。二是在金融、税收和信用担保方面提供支持。日本政府不仅通过国家银行向创业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而且还设立了专项基金,对符合审查标准的企业予以非常优惠的资金支持,并在一定时期对创业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政府的信用担保机构还为创业企业提供一定范围的担保,以便于这些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三是培训教育。日本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培训机构,聘请专家为创业者讲授开办企业所需的知识、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何将技术或创意转变为有效益的商品等。四是为创业企业打入市场铺路搭桥。日本政府近年来多次缓和以至于取消部分行政限制,鼓励新兴的创业企业进入已经成型的市场,打破市场垄断。最近,日本政府又研究设立“特区”,对创业企业和后进入市场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在日本政府“安全网”的支持和扶植下,日本的创业企业成功率较高,许多企业已经在市场上有了一定名气。

最近几年,日本兴起专门培育创业企业的法人机构,被社会称为“孵化器”。这种法人机构既不是政府所属的机构,也并非纯民营企业,而是由政府、银行、大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的机构。这些机构从社会上广泛招揽有志创业的人才,对他们的创业计划、技术发明和创意点子进行甄别评审,然后选择市场潜力大且创业成功率高的项目和人才给予各种帮助,如低息甚至无息贷款,提供经营咨询,协助进入市场。在这种“孵化器”的帮助下,创业企业的成功率大大提高,进而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才向创业领域进军。

(来源:《经济日报》网络版)